新闻动态

News

新闻动态

MENU

颁布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

时间:2012-09-14

大运河上觅渡桥(瞿金根摄)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的公布施行,为大运河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根据《办法》,大运河遗产包括隋唐运河、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的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历史街区村镇,以及相关联的环境景观等。近代以来兴建的大运河水工设施,凡具有文化代表性和突出价值的,属于大运河遗产。根据《办法》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大运河遗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大运河遗产保护基金,用于大运河遗产保护。大运河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新闻动态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