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2001“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信息会,评估公约的落实情况。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为了满足保护所有位于或曾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或历史价值的人类生存遗迹的迫切需要,采纳了2001公约。公约旨在保护水下遗产,通过没收非法商业打捞所得等条款的规定打击劫掠和商业利用水下遗址。
公约于2009年实施,至今已有55个签约国,“已经成为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全球参照标准,但公约只有得到普遍认可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潜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部主管Mechtild Rossler 说,他主持了会议的开幕,并强调重要的是有更多国家加入这项公约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其他与世界遗产地和非法走私文物相关的文化公约。
会议评估了公约的影响力,认为公约实施至今已取得很大成就,尤其是由十二位专家组成的公约科学技术咨询机构 (STAB)在帮助各国保护他们的水下遗产方面做了重要工作。公约签约国会议主席Alejandro Palma Cerna 认为“劫掠、不道德的打捞、商业利用、工业发展以及海洋资源利用的负面作用正在影响水下遗产的保护。政府必须建立立法框架,建设实施和加强缓解措施的国家能力。咨询机构的意义已得到证实,它对亟需关注的遗产地保护颇具影响,并增强了对我们共同的水下遗产的保护工作。”
在公约实施的框架内,考古人员 Michel L’Hour (法)探讨了 STAB 2015年向遭到美国寻宝者破坏的马达加斯加海岸遗产地派出的紧急小组。小组发现那些寻宝者的所谓发现和高科技保护技术并不属实,只是为了博取眼球和拍一部电影。“一艘沉船的科研和保护只能由具备一定水准的考古专业人员来做。政府必须采取进一步措施阻止寻宝者破坏遗产地,因为劫掠者破坏数据后考古人员就无法工作了”他说。
考古人员Xavier Nieto Prieto(西班牙)展示了派往巴拿马海岸圣荷西沉船紧急小组的工作,强调有必要提升意识,国家应投资建设科学团队。“这些年来劫掠者一直在行动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他们现在知道咨询机构的考古人员将用科学报告揭穿他们的真相,投资者将不会愿意资助科学家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致谴责的非法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