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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

时间:2014-09-30

9月26日,国家文物局在扬州召开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回顾大运河申遗工作历程,总结交流申遗工作成功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大运河保护工作形势,商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作会议总结,大运河沿线8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35座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代表,参与大运河遗产保护和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相关科研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励小捷在讲话中回顾了大运河申遗历程,充分肯定了各级政府和文物工作者为确保大运河申遗成功所作出的大量工作和艰辛努力。励小捷指出,大运河申遗成功的主要经验在于正确处理了运河遗产保护与世界遗产申报的关系,运河遗产保护与运河功能延续的关系,运河遗产保护与城乡发展建设的关系,实现国家重大文化工程与遗产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遗产地生态环境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得到了大运河沿线各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民众的广泛理解、认可和支持。

励小捷深入剖析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他指出,大运河遗产的保存现状、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与世界遗产的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各地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仍要以提升大运河全线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整体水平为目标,重点完善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跨地区跨部门协商机制,加强遗产本体保护与监测,加大环境景观控制力度。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考古调查和专题研究,深入挖掘大运河遗产价值内涵,探索活态遗产保护利用模式,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积极促进大运河申遗成果向持久保护的转变。

励小捷对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做出明确部署,他强调,大运河遗产保护要坚持整体保护,将大运河水资源、河道堤坝、周边植被及沿线村落等重要环境因素置于与大运河文物本体保护同等重要的地位。大运河遗产保护要坚持政府主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大运河遗产的强大合力。大运河遗产保护还应坚持保护利用并重,充分发挥遗产传承文明、教育公众、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以展示利用反哺遗产保护。大运河遗产保护要将监测预警作为重要抓手,加强责任心,完善制度保障,加快推动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抓紧解决历史欠账,同时不欠新账。他进一步指出,大运河遗产保护工程是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更是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各地在开展工作中要尊重当地民众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并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让大运河成为城乡最适宜人居的美好家园。

童明康在会议总结讲话就如何落实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有关大运河的决议要求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大运河保护工作;二是要落实大会决议,脚踏实地,进一步提升大运河保护管理水平。他指出,申遗成功是大运河遗产永续利用的第一步,下一阶段保护管理任务仍然繁重。应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内容,在大运河缓冲区管理、监测体系建设、运河水质改善、遗产展示利用、管理能力建设以及保护专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工作。

会上,大运河沿线8省市文物行政部门代表介绍了各地开展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的具体构想和工作计划,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作为大运河总体规划和申遗文本的编制单位也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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